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当局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1998年以来,各地域、各有关部门当真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深入化肥流通体造鼎新的通知》(国发〔1998〕39号)心灵,积极稳妥地推动化肥流通体造鼎新,化肥产业得到持续急剧发展。为进一步深入化肥流通体造鼎新,调动各方面参加化肥经营的积极性,不休提高为农服务水平,满足农业出产发展必要,现做出如下决定:
一、铺开化肥经营限度
取缔对化肥经营企业所有造性质的限度,允许具备前提的各类所有造及组织类型的企业、农夫专业合作社和个别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进入化肥流通领域,参加经营,平正竞争。申请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要有相应的住所,申请从事化肥经营的个别工商户要有相应的经营场所;企业注册本钱(金)、个别工商户的资金数额不得少于3万元人民币;申请在省域领域内设立分支机构、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,企业总部的注册本钱(金)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;申请跨省域设立分支机构、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,企业总部的注册本钱(金)不得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。满足注册本钱(金)、资金数额前提的企业、个别工商户等可直接向本地工商行政治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,从事化肥经交易务。企业从事化肥连锁经营的,可吃祗业总部的连锁经营有关文件和登记资料,直接到门店地点地工商行政治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。
二、规范企业经营行为
化肥经营者应成立进货验收造度、索证索票造度、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造度,有关纪录必须保留至化肥销售后两年,以备检验;示γ髀氡昙,化肥的包装、标识要切合有关司法律规划定和国度尺度;食霾途卟坏迷诨手胁粼印⒉艏,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假意合格商品;示咭运刍实闹柿空乒,在销售时应自动出具质量保障证明,若是化肥存在质量问题,消费者可凭据质量保障证明依法向销售者索赔;示哂Π盐崭幕室滴裰,并应自动向化肥使用者提供化肥个性、使用前提和步骤蹬仔关征询服务。
三、激励连锁集约经营
国度激励大型化肥出产、流通企业以及具备肯定实力和规模的社会本钱通过归并沉组等方式,整合伙源,发展连锁和集约化经营。对建设和美满区域性化肥买卖市场以及化肥储蓄、经营与现代物流设施的,各级当局要积极予以搀扶;事蚵羰谐∫闪⒔∪什分柿恐卫碓於,不休美满买卖规定,有效;た突У暮戏ㄈɡ。
四、强化市场监督治理
各地域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化肥经营铺开后的市场监管工作。农业部门该当定期对可能风险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肥料进行监督抽查,并颁布抽查了局。质检部门要加强化肥出产源头质量监管,加强查抄,严格查处有效含量不及、掺杂使假、标识诓骗、计量违法等行为。工商部门要加强化肥经营主体监管,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化肥、虚伪告白等坑农害农行为的查处力度,督促经营者成立和美满购销台账、索证索票造度,发展化肥市场信誉分类监管,推动化肥市场信誉系统建设。价值部门要加强对哄抬价值、通同涨价、价值诓骗以及不按划定明码标价等行为的查处。海关系统要严格进攻化肥走私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,协同发展农资打假,提高行政效力。要大力遍及化肥知识,提高农夫人民维权能力,通顺举报投诉渠路。要成立健全有关司法律规,依法加强监督治理工作。处所各级人民当局要守护平正竞争的市场秩序,坚定破除处所;ぶ饕。
国务院
二○○九年八月二十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