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铁运电[2011]53号
为添补因制品油价值调整而增长的铁路运输成本,经国务院核准,按《国度发展鼎新委、铁路部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值的通知》(发改价值〔2011〕579号)划定,自2011年4月1日起,调整铁路货运价值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对全路尝试统一运价的交易线货物运价进行调整,货物均匀运价水平每吨公里提高0.2分。调整后的“铁路货物运价率表”见附件。
二、大秦、丰沙大、京原、京秦四线煤炭现走运价不变。
三、依照《国度发展鼎新委关于调整南昆铁路货物临管运价的批复》(发改价值〔2006〕323号)的划定,南昆线、威红线执行的临管运价相应调整如下:
整车货物每吨公里0.1171元,自轮运行货物每轴公里0.3513元,整车农用化肥仍按有关划定执行;
零;跷锩10千克公里为0.001171元
集装箱货物每箱公里运价率别离为:1吨箱0.0703元, 20英尺箱2.342元,40英尺箱3.981元,空自备箱按沉箱费率的40%推算。
四、按铁路部《关于明确农用化肥铁路运价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铁运函〔2004〕364号)第二条“各类线路化肥运价”执行的化肥运价率每吨公里由 “0.0706元”调整为“0.0726元”;其他国铁交易线和国铁控股合伙铁路化肥运价,现执行每吨公里0.0706元的,调整为0.0726元。
附件:铁路货物运价率表
铁路部
二○逐一年三月三十日
(铁路部)